人如头像,...( _ _)ノ|

 

【黄曲】相思十诫

【黄曲】雨

他再屏蔽我也没有办法了……

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忆

00.

这是我在很小的时候,就被堂哥拜托的一件事儿。

黄志雄,黄日跳,我同族同宗的堂哥,从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堂哥,他第一次求我,就是关于那个学大提琴的少年。

01.
我堂哥十六七的时候,被爹妈从学校里硬拽回来,跟着表姐去县城打工。

表姐那时候刚刚结了婚,和表姐夫一起住在县城边上的老旧棚户区里。那里住的都是和他们一样的打工仔,拖家带口,小孩子哭闹,女人骂街,隔壁拾破烂的老头天天咳嗽,门口堆着烂菜叶子,屋后头永远淌着脏水,冬天凝固成冰,人一出去就得滑着走。

这是整座城市的边缘,旁边也有居民楼,住的只不过是境遇比他们稍好些的城市贫民。明明只隔了一条巷子,就好像划分出了两个世界。表姐他们对那里不熟,只说一到晚上,楼道里昏黄的灯就一闪一闪,一点儿声音也没有,鬼楼似的。

曲和就住在居民楼里。那时候他刚刚和母亲吵了一架,因为他的大提琴。他一气之下搬了出来,因为没有多余的钱,只能去买二手家具,租住在这里。

黄志雄和曲和相识,就是在居民楼里的某一间,我叫不出名字的房子。

曲和需要人搬家具,他也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,太张扬了,在这一带并不安全。于是他去了棚户区,正好看到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,皮肤黝黑的俊朗少年。

而黄志雄也正好看到了一个瘦高,纤细的男孩儿,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,仰头看着他往阴沟里泼水,他的手心突然就汗津津的,又痒又麻。

男孩儿要他搬家具。黄志雄是农家孩子,没上过几年学,可是有的是力气。曲和的家具都不大,还有些松散,他小心翼翼的搬上楼,男孩儿在一旁帮忙,修长的手指扣在粗糙的木头上,压出蜜桃颜色的红痕。

“我该给你多少钱?”曲和坐在沙发上,俨然已经从最初在棚户区的惶惶不安,完全恢复了主人的架势。而黄志雄就像个从来没有单独出过活的普通民工,局促不安的站在原地。

曲和笑了一下,拉住他的手,黑发滑下来一缕,遮住眼睛里明亮的光。黄志雄生了一张十分立体的面孔,有深邃而又迷人的眼睛和粗糙的手掌,曲和说,他天生就应该是艺术家心里,最完美的男主角。

那天是黄志雄第一次踏进姐姐说的鬼楼,第一次走过乌黑阴暗的走廊,第一次被一个天使一样的男孩,微笑着亲吻他的手掌,把他拉进杂乱房间里,唯一一张被收拾干净的沙发上。

黄志雄和他接吻,用汗津津的手掌划过他的脊背,抚摸他清晰可数的骨节。曲和一直带着他,安抚他,直到窗外天色暗下来,大雨砸在沾满污垢的玻璃上,让回家的黄志雄从内到外的湿透。

一次又一次的,从内到外的湿透。

那是1992年,疯狂的80年代刚刚过去,余韵仍然冲击着的92年,黄志雄刚刚十七岁。在他的记忆里那个夏天总是下雨,姐姐门前的水沟上漂着烂菜叶和泔水油,楼道里散发出返潮和腐烂的木头气息,曲和在淋淋沥沥沥沥淋淋的雨声中拉大提琴,回头给他一个湿漉漉的吻。

湿漉漉的触感是如此的清晰,后来他躺在沙漠里,五脏六肺享受着干裂的绞痛,湿漉漉的雨腥味儿还在他的鼻翼下,不停地煽动他。

02.

后来,曲和搬出了那栋楼,他的母亲终究是疼爱自己的儿子的,给了他一笔钱,让他继续拉大提琴,而且是去名校深造。

曲和搬家的时候没有告诉黄志雄,那时候,黄志雄正在去法国的路上。

之后的岁月里,他总是想起曲和,与其说是想念曲和,不如说是想念曲和的亲吻和爱/抚。他经常回忆起曲和嘴唇的温度,手指和肌肤的触感,会在他手心蜷缩的脚趾,想着想着就笑起来。他在法国端过盘子,做过中餐,在伊拉克摸过枪/械,杀过亲人。直到姐姐也离开了他,他失魂落魄的坐在教堂门口的台阶上喝酒,有鸽子在他周围啄食,他还是会想起曲和。

想着想着,还是笑。

03.

他们再见面是2005年。黄志雄回到了生养他的乡村。大伯和伯母要给他娶亲,对方是个有着大眼睛尖下巴的,小巧玲珑的姑娘,比他小了好几岁。女孩叫阿雨,一眨一眨的眸子里,全是对他的幻想。

黄志雄打破了这种幻想,他一身酒气倒在阿雨出租屋的门口,酒瓶在台阶上碎的四分五裂。阿雨开开门,不敢想象这个颓废的男人,就是照片上刀子一般飞扬跋扈的少年。

父母已经对他失望,他们原来有出息的男孩子已经成了笑柄,他们不再愿意接纳他。黄志雄卑鄙的利用了他名义上未婚妻的同情心,换来一床铺盖和少量的食物。出于女孩名声的考虑,阿雨不能让他光明正大的进自己的房间,就把食物放在窗台上,黄志雄每次都是半夜来,把食物悄悄带走,行径就像个真正的流浪汉。

他有时候也会蹲在阿雨的屋檐底下,女孩喜欢音乐,经常在屋里放磁带,黄志雄就躲在窗下听。阿雨放的最多的就是大提琴,黄志雄会听着听着就睡着,不是因为无聊,而是琴声总会让他想起曲和,一想到曲和呀,浑身就暖洋洋的,只想让人睡觉,管他身边是狂风,还是暴雨。

“……黄志雄?…志雄?”

曲和找到他的时候,黄志雄就缩在墙角昏昏欲睡。他按住抚上自己脸颊的修长手指,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。

“志雄。”曲和笃定的叫出他的名字,眼里闪过近乎狂喜的精光,“我是曲和,记得我吗?”

当然记得。我永远都不会忘了你。

曲和再一次把他带回了家。他忘情的胯坐到黄志雄身上起起伏伏,像很久很久以前无数次那样,抚/摸他的身体。洗漱干净的黄志雄依然英俊,甚至比少年时更多了成年男人的深沉与性感。曲和咬他的胸口,埋怨似的,说你为什么那么快就走了,你知不知道,我多想你。

黄志雄又一次感受到了浑身湿透的感觉,曲和像一朵即将休眠的沙漠玫瑰,疯狂汲取他体内的水分和爱意,压榨这片沙漠里唯一为他喷涌的清泉。

曲和带他去理发,给他买新衣服,他现在是著名的“青年大提琴家”,虽然谈不上富裕,总归是不会再去租那种最便宜的房子了。他还会温柔的抱着黄志雄,像抱着情人一样,亲吻他的双眼,说志雄你知道吗,你那天听的曲子,就是我作的,你知道它讲了什么?

什么?黄志雄回应他的吻,曲和的手指按弦一般,在他身上来回游走。

它讲了你,我记忆里的你。曲和看着他,目光炯炯,迷醉而又疯狂,你和以前不一样了,志雄,你眼睛里有了新的东西。

志雄,把它给我好不好?

他们的肌肤紧紧相贴,黄志雄抱住他的大腿,狠狠地/贯/穿他。

曲和,曲和。

你要什么,你要什么都给你。

黄志雄献祭一般,让曲和把他粉身碎骨。

04.

哥哥你爱他吗?

我以前问过他许多次这个问题,他每次都回答说,爱的。

那……你为什么会离开他呢?

他不要我了。

05.

05年的曲和遇到了创作瓶颈期,他很久没有写出新作品了,整个音乐界,原本看好他的人,都说他江郎才尽。

他回到故乡散心,正好听到了一户人家在放自己的曲子,正好遇见了屋檐下昏昏欲睡的黄志雄,正好那里离他家的房子不远,正好黄志雄记得他。许多个正好加起来,让曲和把他带回了家。

曲和发现黄志雄不一样了他知道黄志雄爱他,就陪他做了一切情人该做的事,缠着他给他讲他的战争,他的不幸,他的痛苦。曲和发现自己的灵感在黄志雄身边来的飞快,他和黄志雄做/爱,享受被撕开身体的本能的恐惧,这也成了他灵感的一部分。

他再次写出了一支曲子,他在阳台上拉琴,音符就从他白嫩的指尖流淌出来,战火,饥饿,雨水,欲/望,通通倾泻,黄志雄浑身颤抖,从背后抱住他。

“志雄,”曲和和他接吻,冰凉的嘴唇狂喜的颤抖,“……对不起。”

黄志雄不太明白。

曲和再一次声名鹊起,他去演出,全国巡演。黄志雄只看过一场,在他的城市,曲和的故乡。上一秒曲和在台上演出,下一秒他们就在后台杂物间里做/爱。

后来的每一场,曲和都没有带上他。黄志雄就像他的一件机器,用的时候翻箱倒柜,一旦不用,就束之高阁,甚至弃若敝履。

黄志雄在杂货铺老板的电视上看到了曲和,他一身燕尾服,身姿俊美,所有的聚光灯都照着他。

黄志雄把曲和的房间钥匙放到了门口的垫子底下,默默地回到了古树村。

曲和不爱他。他觉得哪怕是自己在沙漠里躺着的时候,都没有这么绝望过。

06.

后来我堂哥去世了,他的毛病是酗酒时留下的。本来就在战场上受了伤,肠胃一坏,就成了胃癌。

他最后的一段日子里重新被家人接纳,可是他已经变得骨瘦如柴,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,袖管里空空荡荡,瘦到我都能抱起来。

我该怎么说呢,我的哥哥,他在临走的前一天,给了我一封信。那天他心情不错,轻如蝉翼的信纸夹在手指间,摇摇晃晃的颤动。

“我来不及买信纸了,把这给他。”

他笑的很开心,告诉我这是专门写给曲和的,我不能看,不能让别人知道。

虽然我很想看,但是我尊重了他的意愿,买了一个漂亮的信封,让他亲手把信纸装进去,封口,没有贴邮票。

封好了,他又兴奋的举起来,朝着太阳看,阳光透过信纸,里面的字迹模模糊糊,吹弹可破。

07.

“你是他的家人?快请进。”

曲和,这个著名的大提琴家,现在还不到四十岁,可是鬓角的银丝已经十分明显。他穿着灰色的居家服,笑起来像哥哥形容的一样温柔。

可是他老了。已经过了很久很久,自从全国巡演之后,他就没能再次写出新作品,只是安安稳稳的,成了一名普通的大提琴教师,只身一人回到故乡,教慕名而来的孩子们学大提琴。

我把信交给他,他接过去,眼角的皱纹堆砌起来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他突然打开了话匣子,滔滔不绝的向我谈起哥哥。曲和确实有一种叫人信服的魅力和才华,即使知道他对别人有多么残忍,依然让人忍不住去爱他。

他真的是天使,堕入凡尘的天使,即使他江郎才尽,也没有人会不爱他。

“你爱我哥吗?”

你知不知道他多爱你。

曲和没有回答,或许他是爱哥哥的,也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。

08.

哥哥,又下雨了。

END.


下一位 @青穷



January
01
2018
评论(4)
热度(29)
© 雁来 | Powered by LOFTER